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对方说自己实在没能力还钱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直接让他写个还款计划,还是走法律途径呢?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想了解下正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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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我们可以分情况来处理。首先,在法律上,债务关系一旦形成,欠债人就有义务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欠债人只是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和欠债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这个还款计划可以根据欠债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约定分期还款的时间、金额等。这样既给了欠债人一定的时间来筹集资金,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每个月偿还一定的金额,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然而,如果欠债人是永久无力偿还债务,那么就要根据其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来处理。如果欠债人有个人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欠债人的银行存款,拍卖、变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比如,法院可以依法拍卖欠债人的房产,用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但如果欠债人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暂时无法得到实现。不过,一旦欠债人有了新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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