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带身份证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去办理离婚,到了民政局才发现没带身份证,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回去拿,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很着急,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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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没带身份证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常见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方式下没带身份证的处理办法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是办理离婚登记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如果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没带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不会为你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回去取身份证或者到公安机关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具有与正式身份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拿到临时身份证明后就可以继续办理离婚登记了。 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虽然身份证也是重要的身份凭证,但如果没带身份证,也不是完全无法启动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等条件,法院主要关注的是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是否明确等内容。不过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还是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来证实身份。如果没有身份证,也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先以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立案,同时尽快去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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