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想离婚该怎么办?


在探讨没有结婚证想离婚该怎么办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没有结婚证存在两种情况,每种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确实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保护,双方想分开的话,直接分开即可。不过,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等进行审理。比如,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二种情况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如果是这种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总之,没有结婚证想结束双方关系时,一定要先确定属于哪种情况,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