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有多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是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确保分割公平合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需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债务承担上,要分清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是离婚协议的签订。双方必须是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受损害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再者是离婚登记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 最后,离婚协议签订后,最好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公信力。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离婚协议及相关证件、文件,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需要。总之,协议离婚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细节,务必谨慎对待,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