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确定劳动关系时效需要注意什么?

我想申请确定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是听说有时效限制。我不太清楚这个时效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申请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比如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会怎样,申请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等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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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申请确定劳动关系时,时效问题确实需要我们格外注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时效的概念。时效在法律上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就申请确定劳动关系而言,这里的时效主要涉及仲裁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从你意识到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或者说你的劳动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你需要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来确定劳动关系。 所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这样理解。“知道”就是你明确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单位明确告知要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等情况。“应当知道”则是从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判断能力来看,你本应察觉到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比如,单位长期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即便没有明确通知你,你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 时效还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时效期间内向单位主张了自己的权益,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寻求了帮助,那么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发生了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你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那么在这些情况消除后,时效接着之前的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表明,如果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等劳动报酬问题引发的确定劳动关系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可以申请仲裁。但一旦劳动关系结束,就需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在申请确定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留意时效问题。要及时关注自己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张权利。如果遇到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仲裁时能够证明时效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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