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侵权争议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出售侵权争议的设定依据主要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它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如果出售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未经授权出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复制件,这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依据民法典,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争议有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对于出售侵权商品的商家,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销售、赔偿损失等。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也是出售侵权争议的重要依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如果商家出售的商品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那么就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与出售侵权争议相关。如果商家出售的侵权商品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商家在销售商品时的告知义务等,如果商家隐瞒商品侵权的情况进行销售,也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