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重伤的行为。要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并达到立案标准,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过失。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一个人在驾驶车辆时,本应注意观察路况,却因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前方行人,导致将行人撞伤成重伤,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若行为人知道车辆刹车有点问题,但认为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结果还是撞伤他人致重伤,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次,在客观方面,必须要有实际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关于重伤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重伤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方法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符合上述重伤标准的结果时,才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另外,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重伤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重伤结果是由其他因素或者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且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并非主要原因,那么可能就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其他法律条款中对过失致人重伤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处理。比如交通肇事过失致人重伤的,就依照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