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协议离婚的内容有哪些?

我打算和配偶通过行政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行政协议离婚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在行政协议里是怎么规定的,还有协议的签订流程、效力等问题。希望能了解行政协议离婚全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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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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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行政协议离婚的内容。 首先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是行政协议离婚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子女抚养方面,需要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包括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同时,还应约定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例如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财产分割也是关键部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像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都要详细列出,并说明归哪一方所有。对于债务处理,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以及如何分担这些债务。 其次是离婚登记的程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后是行政协议离婚的效力。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证,夫妻关系即正式解除。离婚协议书也随之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人民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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