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包括哪些内容?

我打算买套期房,和开发商要签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我不太清楚这合同里应该有哪些内容,担心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要包含什么内容,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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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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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基本内容: 首先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包括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购房者)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是合同成立的基础,有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准确地确定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是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主要涵盖了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户型、结构等信息。房屋的坐落位置应具体到小区名称、楼号、房号等,确保房屋的唯一性;面积则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这些数据直接关系到房屋的价格和购房者的实际使用面积;户型和结构等信息能让购房者清楚了解房屋的布局和构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等主要内容。 再者是商品房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价款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的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银行贷款等方式。如果是分期付款,应明确各期付款的时间和金额;如果是银行贷款,应约定购房者办理贷款的期限和开发商协助办理贷款的义务等。 然后是商品房的交付期限和交付条件。交付期限是指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时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交付日期或交付期限的计算方式。交付条件则是指房屋交付时应达到的标准,如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具备通水通电等基本使用条件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接着是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产权登记是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环节,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和期限。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合同中还可能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则是指当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争议,一般有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总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涉及到购房者的重大利益,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应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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