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面详细解释一下各项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不管是正常的工资、奖金,还是兼职等劳务所获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在公司上班每月的工资,妻子做兼职得到的报酬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生产经营包括夫妻共同开办的企业盈利,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开办企业但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投资收益则涵盖股票、基金等投资获得的利润。例如夫妻共同投资了一家小商店,盈利的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用家庭资金购买股票赚了钱,这也是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的经济利益。比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作品获得了稿费收入,这笔稿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比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子只留给自己的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在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时,要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全面、准确地列出各项财产。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也能为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等情况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