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负责医疗纠纷的部门叫什么名字?


在医院里,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通常有着不同的称呼,不过比较常见的是医务科、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 医务科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它承担着组织、协调医院各项医疗业务工作的职责。从医院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到对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处理,医务科都参与其中。当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科可以凭借其对医院医疗流程和业务的熟悉,对纠纷展开调查,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这里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在很多医院就是由医务科来承担相关职能的。 医患关系办公室主要是从维护良好医患关系的角度出发来处理医疗纠纷。它更侧重于沟通和协调,在患者和医院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关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会倾听患者的诉求,向患者解释医院的相关政策和处理流程,努力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医患关系办公室的法律条文,但它的工作是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医患之间的民事纠纷。 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则是专门为调解医疗纠纷而设立的部门。这个部门的工作重点是通过专业的调解手段,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对纠纷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工作就是这一规定的具体实践,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一个非诉讼的纠纷解决途径。 不同医院可能根据自身的规模、管理模式和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部门设置来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可以先向医院的导医台咨询,了解医院具体负责处理该类问题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