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投毒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达到什么情况会立案。我家附近有人和别人有矛盾,扬言要投毒报复,我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立案处理,想知道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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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现在表述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毒害性物质”就是像砒霜、氰化物等能够直接致人伤亡的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比如镭、铀等,这些物质发出的射线对人体和环境会造成严重危害;“传染病病原体”则是能引发传染病的细菌、病毒等。所谓危害公共安全,就是这种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也就是说,不需要实际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只要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就符合立案标准。例如,有人在小区的公共水井里投放毒药,不管是否有人喝了井水生病,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对小区众多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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