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在什么时候执行?
我被牵涉进一个刑事案件,听说可能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不太清楚这东西到底啥时候会执行,是只要立案就会执行,还是要满足什么特定条件才执行呢?我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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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时间,不同的强制措施执行时间和条件有所不同。 对于拘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一般是在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而其又没有被羁押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随时决定拘传,通常是在立案之后,有讯问需求时执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样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是在立案后,司法机关认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就会执行。 拘留则是在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法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般是在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时执行。 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通常是在案件侦查到一定阶段,证据比较充分,符合逮捕条件时,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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