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遇到了一些状况,不确定能不能退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买受人是有权利退房的呢?是房屋质量问题,还是开发商违约之类的,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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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受人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买受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经买受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就是可以退房。一般来说,合理期限会根据合同约定或司法实践来确定,通常为三个月左右。 其次是房屋质量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外,如果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墙体裂缝等,买受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再者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开发商证件不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销售,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最后是购房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以欺诈手段诱使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等规定,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也可以据此要求退房。 总之,买受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退房。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买受人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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