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我正在考虑离婚,听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我想知道具体是哪些情况能让我提出这个赔偿要求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这样我也好确定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遭受精神痛苦,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这种赔偿旨在对无过错方所受的精神伤害进行抚慰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例如,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同样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妻子发现丈夫与第三者长期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妻子就符合提出赔偿的条件。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会使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像丈夫经常对妻子进行殴打,导致妻子身体受伤、精神恐惧,妻子在离婚时就可提出赔偿诉求。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而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丈夫长期对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妻子在离婚时就可以为受伤害的老人一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家庭和配偶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无过错方也可能被支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同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以及自己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证据可以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