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对比区别是什么?


请求权和抗辩权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两类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当你觉得自己有权利让别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的时候,你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就是请求权。比如,你借给别人一笔钱,到期后你要求对方还钱,这就是在行使请求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都能产生请求权。 而抗辩权则是指对抗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当别人向你提出某种请求时,你基于一定的理由可以拒绝他的请求,这时你行使的就是抗辩权。例如,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都有明确规定。 在行使方式上,请求权是主动出击的权利。权利人主动向相对人提出要求,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就像上面提到的借钱例子,你得主动向借款人提出还钱的要求。而抗辩权是被动防御的权利,只有在他人行使请求权时,抗辩权人才可以行使抗辩权来对抗。 从适用场景来看,请求权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众多领域。只要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利主张,就可能涉及请求权。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且一方提出请求,另一方认为对方的请求不合理或不符合约定、法律规定的情况。 在法律效果方面,请求权的行使目的是为了实现权利人的某种利益,比如获得赔偿、交付货物等。一旦请求权得到支持,相对人就需要按照请求权人的要求履行义务。而抗辩权的行使如果成功,会导致对方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不能实现。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成功,对方就不能要求你先履行义务。 总之,请求权和抗辩权在概念、行使方式、适用场景和法律效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正确理解和区分它们,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