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犯罪行为给我造成了财产损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损失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提起这个诉讼呀?
展开 view-more
  • #刑事附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从而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起要求其赔偿物质损失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也就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时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其次,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物质损失的人。再者,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这里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最后,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而对于精神损失,目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是不支持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也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