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签了合同。但最近有些情况,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房屋出租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呢?是我和租客双方都能随意解除,还是有特定的情形才行?我比较担心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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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出租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 首先是法定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例如,租客将住宅用于非法生产活动,导致房屋结构受损,此时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租客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了第三方,房东发现后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客连续几个月不支付租金,在房东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仍不支付,房东便能够解除合同。 另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房屋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居住,此时房东和租客都有权解除合同。 除了法定解除,还有约定解除。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就约定了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当这些情形出现时,一方或双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房东因自身需要收回房屋自住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租客就可以解除合同。 最后是协商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合同也可以解除。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但要注意,协商解除合同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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