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首先,当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没有协商一致时不能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在子女抚养的具体安排、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存在分歧,就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比如,一方希望孩子归自己抚养,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对抚养权问题僵持不下,这种情况就不能协议离婚。 其次,若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协议离婚。因为这类人无法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对于离婚以及相关事项的真实意愿,所以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例如,一方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就不具备进行协议离婚的能力。 再者,婚姻关系无效或属于可撤销婚姻时不能协议离婚。像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因胁迫结婚等属于可撤销婚姻。这些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处理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不是通过协议离婚。例如,甲和乙是表兄妹,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来解除。 另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法律对女性特殊时期的保护,在此期间男方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提出离婚,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最后,如果是涉外婚姻,并且没有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国内的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 ,也无法进行协议离婚。 总之,了解这些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可以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处境,若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等合法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