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停供发票?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在税务方面有点担心。听说税务机关可能会停供发票,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在哪些情况下会这样。我就怕自己不小心违反了什么规定,导致公司没办法正常领购发票,影响业务开展。所以想了解下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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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停供发票,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相关规定时采取的一种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当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好好履行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就有可能做出停供发票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这里所说的税收违法行为包含很多种情况。比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这就好像你开了一家店铺,却不按照规定去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样,是不符合规则的。 还有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这就好比做生意却没有好好记录收支情况。另外,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等情况,也属于税收违法行为。 如果纳税人出现了这些税收违法行为,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并要求其处理时,拒不接受处理,那么税务机关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停止向该纳税人供应发票。这是为了保证税收征管秩序,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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