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在哪些情况不能分割?


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在很多情况下离婚时是不能被分割的。首先要明白,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在结婚前一方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明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来说,常见不能分割的情况如下: 一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等不动产,这是典型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付清全部房款买了房子,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是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等财产,依然属于这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 三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补助金、工伤的赔偿金等,这些是对受到损害方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四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某套房子只给夫妻中的一方,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归一方,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五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这些仅供一方使用且用途特定,离婚时一般不分割。 总之,只要是明确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没有特殊约定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不能被对方分割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