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朋友不还钱,我想起诉他。听说有的情况可以在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啥情况。我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形下是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来管辖这类债务纠纷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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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管辖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相关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借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里,出借人(债权人)要求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债权人能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只要该约定不违反相关规定,也是有效的,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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