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最近在考虑办理离婚手续,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这个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这个冷静期对离婚程序有什么影响?如果我想尽快办理离婚,这个冷静期会不会延长整个流程的时间?
展开


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的,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决定。在这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撤回申请,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想要尽快办理离婚的夫妻来说,冷静期确实会延长整个离婚流程的时间。因此,建议在申请离婚前,双方充分沟通,确保离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以减少因冷静期带来的时间成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