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税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问题时,碰到了增量留抵税额这个概念。我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何时开始实施的,这对我们做税务规划很重要,想确切了解一下它的实施时间,好判断对公司税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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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抵税额的实施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首先来解释一下增量留抵税额,通俗来讲,留抵税额就是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就会产生留抵税额,而增量留抵税额指的是与规定的一个时间点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018年,我国对部分行业试行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这可以看作是增量留抵税额相关政策实施的一个前期探索。 到了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根据该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这标志着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在更广范围内正式实施。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之后,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加大了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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