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是怎样的?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有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想知道这个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公司符不符合条件,能退多少税,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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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是国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留抵税额就是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就会产生留抵税额,而增量留抵税额则是与规定的一个时间点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其中,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退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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