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时会分割财产吗
我打算和配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但我不知道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们会不会帮我们分割这些财产,我很担心财产分割问题没人管,所以想问问民政局在办理离婚时会不会处理财产分割的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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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民政局本身不会直接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夫妻财产分割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对于自身财产权益的一种处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意味着,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民政局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主要负责审查离婚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以及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等程序性工作,并不参与具体的财产分割过程。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那么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因此,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形成明确的分割方案并写入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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