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什么周岁?

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公民从多少周岁开始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呀。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涉及法律行为的事儿,就想弄清楚这个界限,不然心里没底,不知道自己做的事儿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力,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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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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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能不能独立地去做一些和法律相关的事情,比如签订合同、买卖东西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靠自己工作赚钱,能维持自己的生活,那在法律上就把他当作能够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的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八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做一些小的、符合他们这个年龄段认知的事情是可以自己做的,像买个文具之类的,但要是做一些比较重大的事情,比如卖房子,就需要经过父母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行。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因为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还很有限,没办法独立去处理法律相关的事务,所以都得由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帮忙处理。所以说,从严格意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角度来说始于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而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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