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在什么时候适用时效中止?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本来打算去申请仲裁,但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耽搁了。我担心超过仲裁时效,想了解一下劳动争议案件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时效中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
展开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时效中止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时效中止就是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为某些法定的事由出现,导致仲裁时效停止计算,等这些事由消除之后,仲裁时效再继续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条同时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这里所说的“不可抗力”,通常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爆发战争等社会事件,这些情况使得当事人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其他正当理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列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包括当事人患重病住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情况。例如,劳动者因为突发重大疾病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在这段时间内无法去申请仲裁,就可以认定为有正当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必须发生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如果法定事由发生在仲裁时效期间届满之后,就不能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了。而且,一旦法定事由消除,仲裁时效就会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可能导致时效中止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时效中止的情况主要是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劳动者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仲裁时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