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算破产清算?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上遇到了很大困难,资金周转不开,好多欠款都还不上了。心里很焦虑,想知道像我公司这种情况,在哪些状况下就会被认定为要进行破产清算啊,想提前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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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公司却没有能力还。比如,和债权人约定好某个日期还款,到期了却还不上,而且不是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而是确实没有钱还。这里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并且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不能清偿的债务也不限于金钱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就是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像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加起来的总价值都比不上欠的债务总额。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判断,像公司的财务状况一塌糊涂,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市场环境也对其极为不利,导致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办法通过各种常规手段来偿还债务等情况。 另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当公司符合上述这些情形时,就可能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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