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过户的房子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公婆把一套房子过户给了我们。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公婆过户的房子,在离婚后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探讨公婆过户的房子离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如果公婆在过户房子时,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这种情况通常可以理解为公婆的意愿是让这套房子成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明确赠与双方的情形下,离婚时该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 其次,要是公婆过户房子时,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这意味着公婆的意图是将该房子的权益仅给予自己的孩子,而不涉及另一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最后,如果公婆过户房子时,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那么就要看是否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其真实意图。若没有相关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购房资金来源、房屋使用情况等,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 总之,判断公婆过户的房子离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公婆过户时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关证据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