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几天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了一件事并且都同意了。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合同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没有特殊约定,也没有法律另外的规定,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比如,双方当场签订了一份书面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完成,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了,不存在等待几天才生效的情况。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的生效时间就会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例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合同自乙方拿到某项许可证时生效,那么在乙方拿到许可证这个条件成就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 另外,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比如,合同约定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后生效,那么这一个月就是生效期限,一个月届满合同才生效。 综上所述,合同一般情况下自成立时生效,不存在固定的“几天生效”的说法。但如果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就要按照相应的约定和规定来确定生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