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何时中止?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经营出现了一些状况,好像有和我们中止劳动关系的打算。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免得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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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中止指的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特定的情况出现,导致劳动关系的效力暂时停止。通俗来讲,就好比一场比赛因为某些原因暂时中断,等情况过去后,比赛还有可能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直接对劳动关系中止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和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相关体现。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中止。 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这就像两个人商量好暂时把合作的事情放一放。比如,劳动者因为自身的一些特殊原因,像要去完成一项重要的学业或者处理重大的家庭事务,和用人单位商量暂时中止劳动关系,等事情处理完再回来继续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后,劳动关系就可以中止。 其次是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当劳动者因为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时,比如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在这个期间劳动者无法正常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关系通常也会中止。因为劳动者客观上没有办法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也无法对其进行管理。 另外,还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中止。例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使得用人单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劳动者也无法正常上班。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也会暂时停止。 在劳动关系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暂停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等。但劳动关系中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劳动关系有可能恢复。不过,如果中止的时间过长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也有可能导致劳动关系最终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清楚这些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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