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时间太久、价格没谈拢或者干完活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接了个活,干活的时候觉得时间太长太累人了,而且和雇主谈价格也没谈拢。现在活都干完了,雇主还不给钱,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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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嫌时间太久、价格没谈拢或者干完活不给钱这些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处理。 首先,当遇到觉得工作时间过长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如果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若价格没谈拢,这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如果双方有书面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若没有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合理的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评估等方式确定。 最后,对于干完活不给钱的情况。如果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是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接受劳务一方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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