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我给老板打工,结果他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我现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事情,是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其他什么部门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可以找哪些部门,以及他们处理这类事情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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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寻求多个部门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首先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检查和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当劳动者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判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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