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拖欠工资的部门是哪个,处理流程怎么样?


当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向以下部门寻求帮助,具体处理流程也有所不同: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劳动行政部门。无论公司欠薪情况严重与否,劳动者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查证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会给用人单位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投诉时,劳动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等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及被拖欠情况的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委员会**: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带上证据材料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以及被拖欠的事实。 **人民法院**: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在仲裁结果出来后的15天内,带着证据去人民法院起诉。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员工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