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干活不给钱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没签合同干活却不给钱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可按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是收集有力证据,这一步很关键。比如和雇主之间关于工作安排、薪资约定等方面的沟通往来记录,像聊天记录、短信等;工作执行状况的记录单,比如工作成果的交付记录;以及工时统计表等,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你和雇主之间确实存在雇佣关系。要是没有这些证据,后续维权可能会面临困难。 接着尝试协商解决。主动与雇主心平气和地商谈,明确表达你对薪资支付的诉求。在交流过程中,清晰地阐述自己的权益和要求,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尽量避免产生无谓的争执。协商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如果能协商成功,那自然最好,能快速拿到应得的报酬。 若多次协商都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维权方案;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果以上途径都没有效果,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雇主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 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不仅能要回应得的工资,还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 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维权。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通过仲裁获得救济的权利。 劳动监察部门: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部门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正、及时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