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干完活没签合同不给钱该怎么办?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完活没签合同不给钱,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雇主或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指出自己的劳动付出以及应得报酬,心平气和地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问题能够得到快速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依法处理。比如提供工地出入证、工作服、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在工地工作的证据。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在这一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起诉条件包括原告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具有管辖权等。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还可申请财产保全 。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在维权过程中,也可主张这部分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和给予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