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我家最近打算承包村里的一块地搞种植,和村里签了承包合同,但不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签合同的时候,还是要等其他手续办完?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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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
  • #经营权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当你和发包方(比如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正式生效了,你就依法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的合同生效,一般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双方达成了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举个例子,假如你和村里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承包的土地范围、期限、承包费用等条款,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那么从这个时候起,这份合同就生效了,你也就拥有了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来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前提条件。不过,登记虽然不是设立的必要条件,但也有其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等流转行为,办理登记可以让你的权利更有保障,避免出现和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冲突。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而登记则主要是在流转环节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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