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生效时间的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是自权利人放弃专利权声明公告之日起生效。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能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这时,专利权人要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且如果有全体专利权人,需要附上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也可以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要是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就得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同时要附上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这里要注意,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而且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要是声明放弃部分专利权,会被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会经过审查,如果不符合规定,审查员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要是符合规定,审查员会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而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就是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另外,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如果放弃专利权声明中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这种情况下,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还有一点要知道,专利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的。不过,要是出现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的情况,专利权真正拥有人(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身份)可以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相关概念: 放弃专利权声明:专利权人表达放弃其专利权利意愿的书面文件,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 。 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放弃专利权声明等手续审查通过后,发给专利权人的通知文件,标志着相关手续符合规定 。 专利登记簿:记录专利申请、授权、变更、终止等各种与专利有关信息的官方文档 。 专利公报: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用于公布专利相关信息,包括专利授权、专利终止等重要事项的刊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