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我家在农村有块宅基地,最近村里在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我担心我家的宅基地可能存在不符合确权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形。所以想了解一下,到底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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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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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明确宅基地的归属和使用权利。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农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况不予确权。当不同主体之间对宅基地的归属、界限等存在争议时,在争议解决之前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这就好比两个人都声称对一个物品拥有所有权,在没有明确到底归谁之前,是没办法正式确定归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争议解决之后,才能根据结果进行确权。 其次,宅基地违反规划的不予确权。如果宅基地的建设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是不会给予确权的。比如,在规划为农田的土地上私自建设宅基地,这显然是违反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这种情况下,只有在符合规划要求后,才有可能进行确权。 再者,一户多宅且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确权。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农户拥有多处宅基地且不符合分户等相关规定,超出规定部分的宅基地一般不予确权。这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公平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另外,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以上的也可能不予确权。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按照相关政策,闲置、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最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违规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不予确权。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宅基地,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不会得到确权认可的。例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造住宅等行为。《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对违法占地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农村宅基地确权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农户在使用和建设宅基地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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