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在我国的司法程序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辩护人的概念。辩护人就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由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他们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这是什么意思呢?当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也就是被询问有关案件情况的时候,或者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像被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时,就可以开始委托辩护人了。不过在侦查这个阶段,只能找律师来当辩护人。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侦查阶段能够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比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 而对于被告人,也就是到了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他们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从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不管什么时候想委托辩护人,都是可以的。 另外,该法还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让他们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能有专业的人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家里有人涉嫌犯罪,一定要清楚在不同阶段为其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