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何时支付?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应该在什么时候支付给我呢?我担心公司一直拖欠,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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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何时支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而工资则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有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就意味着,当劳动合同解除的那一刻,用人单位有义务一次性把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结算清楚并支付给劳动者。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由于财务结算流程、工作交接等原因,用人单位可能无法在解除合同的当天就支付工资。但即便如此,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支付。这里的合理时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但一般来说不能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所以,如果超过了一个月还未支付工资,就很可能构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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