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在民间也叫聘礼、聘财,它是在缔结婚姻时,一方按照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财物。在法律层面,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几种情形。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意味着男女双方虽然按照民间习俗举办了婚礼,或者有了订婚等形式,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最终分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比如小张和小李订婚后,小张给了小李家一笔彩礼,但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开,由于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小张就可以要求小李家返还彩礼。 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有些夫妻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异地等,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如果日后双方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两人没有实际共同生活,后来两人离婚,小王就可以依据此规定要求小赵返还彩礼。 第三种,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人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给付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比如老陈家为了给儿子娶媳妇,拿出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儿子结婚后又离婚了,老陈家就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过错程度等。而且,彩礼返还的数额也不一定是全部返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总之,对于彩礼返还问题,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