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每年几月份提交?
我想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是不清楚每年应该在几月份提交相关信息。我担心错过提交时间,影响扣除。想问下每年规定的提交月份是啥时候,逾期提交会不会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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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项政策,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支出进行扣除。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提交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这是因为新的纳税年度开始,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子女满3岁开始接受教育、父母年满60岁等,在12月确认可以确保次年能够准确享受扣除。 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可以在发现后及时提交。比如年中孩子满3岁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了,那么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就可以提交资料享受扣除。 要是纳税人没有在12月进行次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也不用担心。系统会自动将纳税人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不过,为了确保扣除信息的准确性,还是建议大家每年12月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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