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想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但不清楚填报截止时间。要是错过截止时间会不会有啥影响,也不知道该按啥流程操作。所以想问问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截止时间是多久,逾期了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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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截止时间通常有两种情况。首先,对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支出,需要在该纳税年度内进行扣除。一般来说,纳税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从时间逻辑上看,纳税人最好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这样就能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及时享受扣除优惠。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果符合条件,都应在当年完成填报。 其次,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未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未能在预缴税款时享受扣除的,也不必过于担心。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补充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申请退税。这是给纳税人的一个补救机会,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例如,小李在2024年忘记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可以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4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补充填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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