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在多久之内起诉才有效?
有人欠了我钱,一直拖着不还。我也不知道这有没有个时间限制,就怕时间长了,我再去起诉就没用了。想问问从知道对方不还钱开始,在多久之内起诉是有效的呢?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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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在三年内起诉是有效的。这里说的三年,是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给债权人规定一个时间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去法院起诉,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个三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说,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对方没还钱,这时候债权人就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了,诉讼时效就从这个还款日期次日开始计算三年。 不过在这三年里,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索要还款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一旦中断,新的诉讼时效就会从中断点重新起计,再持续三年。例如,在诉讼时效进行到一年的时候,债权人找债务人要钱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这次要钱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还有个最长权利保护期限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最长权利保护期限:不管债权人知不知道权利受侵害,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原则上不再保护,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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