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诈骗罪是哪一年新增的罪名?
我在网上看到有诉讼诈骗罪这个罪名,不太清楚它是什么时候成为我国法律里的罪名的。我想知道这个时间点,是想了解相关法律的发展脉络,也方便我在一些法律问题的判断上有更清晰的认知,所以想问下它是哪一年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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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诉讼诈骗罪”这一罪名,与之相关的是“虚假诉讼罪”。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新增了虚假诉讼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里的“捏造事实”是指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实进行歪曲、篡改。 “提起民事诉讼”则是指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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