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在工伤10级的情况下,公司能否辞退员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的相关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工伤10级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的等级鉴定,意味着工伤职工有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受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况。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所以,在工伤10级员工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不能以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的理由来辞退员工。
但是,如果工伤10级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公司是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工伤10级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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