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书应该交到哪里?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起诉离婚书要交到什么地方,是法院吗?具体是哪个法院呢?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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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书通常是要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管辖权”这个概念。管辖权就是指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您的离婚案件。这就好比不同的“管家”负责不同区域的事务,法院也有自己的“管辖范围”。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举个例子,如果您的另一半户籍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您起诉离婚的话,就应该把离婚书交到B地的法院。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在提交起诉离婚书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好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才能保证您的离婚诉讼顺利进行。您可以通过拨打当地法院的咨询电话、到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工作人员等方式来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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