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需要到哪个地方起诉?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结婚后一直居住在A市,不过配偶的户口在B市,而我的户口在C市。我想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我应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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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上述法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再比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需要结合您和您配偶的实际居住情况、户籍情况等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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